六部委发文:千家医院大剥离!

“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2018年年 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指导 意见》明确。

换言之,距离千家医院的彻底剥离,仅余最后16个月。 赛柏蓝注意到,在“关于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部分,《指导意见》提出了四 种“出路”:

1.鼓励移交地方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将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接收的企 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地方不同意接收的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等医疗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关闭撤销或其他改革方式妥善解决。

2.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医疗机构,予以关闭撤销, 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3.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 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 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创新升级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健康 旅游等产业。

不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除承担职业病防治等特殊功能的、特殊领域医 疗保障的医疗机构,以及面向企业职工服务的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外,原则 上不再直接管理医疗机构。

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举办和参与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落实 国有企业办医责任,在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参照执行当地政府办公立 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参与药品耗材集 中招标采购,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在医保、服务监管等方面加强与地方管理的 衔接。

4.规范推进重组改制。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有 序规范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优先改制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认 真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规范交易行为,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通过市场形 成合理交易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信息,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

重组改制要充分听取拟重组改制医疗机构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应经职工代表 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后,不以健康产业为主的国 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举办,确需参与举办的不再承担主要举办责任。

加速度!国企医院改革进行时

事实上,近年来国企医院改革一直在加速推进中。

早在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 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后,国有企业医院曾经进行了一轮大规模、集中式的改制 与剥离,到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的2008年,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经数量减半。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国企办医疗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 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 等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3月,复星医药集团联合泰康保险集团出资10亿元,与徐矿 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淮海医院管理集团,对徐矿集团所属全部19家医疗机构整体进 行重组,成为国企医院与医疗上市公司及大型保险企业合作运营管理医疗机构的 突破性尝试。

华润医疗集团则先后参与武钢总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徐州矿山医院等国企医 院的改制,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社会办医医疗集团。

7月29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旗下上市公司*ST大有发布公告,拟在中原产权交易 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旗下8家职工医院,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最终经河南省国资委 核准的资产评估值。

*ST大有在公告中表示,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政 策,通过本次医疗资产转让及之前“三供一业”移交地方,将逐步剥离承担的社 会职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能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主营业务的 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